2014年全国青年U-18赛艇锦标赛竞赛规程

一、竞赛日期和地点

2014年5月11日至14日在陕西省西安市举行。

二、参加单位

(一)参加比赛的单位必须是中国赛艇协会注册会员。

(二)海军、各省区直辖市及其下属地市单位、国家赛艇高水平后备人才基地可报名参加比赛。

(三)省级以下单位参加比赛须经上级主管部门同意。

(四)其它单位要求参加比赛,须报国家体育总局水上运动管理中心审批。

三、竞赛项目

(一)男子

2000米:单人双桨、双人双桨、四人双桨、双人单桨无舵手、四人单桨无舵手。

(二)男子轻量级

2000米:单人双桨、双人双桨、四人单桨无舵手。

(三)女子

2000米:单人双桨、双人双桨、四人双桨、双人单桨无舵手、四人单桨无舵手。

(四)女子轻量级

2000米:单人双桨、双人双桨、四人双桨。

四、运动员资格

(一)参加比赛的运动员必须持有中国赛艇协会颁发的有效注册证。参赛时必须出示本人注册证。

(二)运动员年龄限1996年1月1日至1999月12月31日期间出生者。否则一律不得参加比赛。

(三)运动员报名年龄必须与注册证的年龄相一致,如果年龄不符,以注册证的年龄为准。

(四)各单位须对各自报名参赛运动员的健康状况、水中自救能力和意外伤害负责。

各队在报到时须向大会提交由运动员本人与主管教练签名的200米游泳能力保证书,以及参赛运动员人身意外伤害保险单的复印件。否则不得参赛。

五、参加办法

(一)各单项报名艇数不限。

(二)每名运动员限报2项。兼报2项的运动员必须单桨和双桨项目各报一项,女子轻量级运动员除外。兼项参照竞赛日程表,符合竞赛规则关于青少年运动员的规定,(两项比赛必须间隔2小时以上)。

(三)轻量级运动员可参加其它级别的比赛。

(四)每个级别限报1名预备运动员。

(五)工作人员按运动员人数4:1配备。超编人员按组委会的规定执行。

(六)各单位报到时先交纳参赛费、伙食费、交通费等有关费用。凡在比赛后获得保证名额的运动员其参赛费退回(包干经费的名额见表一),其他人员自费参赛。

表一:竞赛包干经费保证名额分配表

组别 男子 女子 西部地区

人数 80人 80人 20人

总人数 180人

(备注:根据实际报名情况,保证名额将具体分配到各单项名次后颁布执行,解释权归中国赛艇协会。)

六、竞赛办法

(一)采用中国赛艇协会审定的最新赛艇竞赛规则。

(二)各单项比赛为6条航道。超过6条艇参赛时,按竞赛规则进行淘汰赛;不足6条艇(含)参赛时,采用预、决赛,决赛航道根据预赛成绩进行排定。

(三)比赛所设各单项须决出全部名次。

(四)器材由各单位自备。符合最新竞赛规则的规定,达到国家器材审定标准的指标。国产或进口不限。

(五)各单位比赛服装的款式和颜色必须统一,上衣背后有醒目标准汉字的单位名称;各单位比赛桨的桨叶图案和颜色必须统一,有明显的标志。违者取消比赛资格。

(六)抽签前弃权或变更报名(按规程规定)的艇,每艇将处以500元罚款。抽签后参赛舟艇如无故弃权,该艇运动员将不得参加其它项目的比赛,并每艇处以500元罚款。抽签后和比赛期间因伤病等情况换人,依据竞赛规则执行。

(七)由于天气原因不能进行决赛、半决赛时,根据规则完成半决赛的项目,以半决赛成绩排定最终名次;未完成半决赛的项目,以预赛成绩排定名次。时间少者名次列前。

七、录取名次和奖励

(一)各单项录取前8名,前3名的颁发奖章,前8名颁发证书。

(二)团体总分前3名颁发锦旗或奖杯。团体总分为各单位的单项得分总和。各单项前8名分别按9、7、6、5、4、3、2、1分进行统计。得分多者名次列前,如得分相等,以好名次多者名次列前。不足录取名额的计分,按各单项相应名次的分值进行统计。

(三)比赛设“体育道德风尚奖”,评选办法另定。

八、报名和报到

(一)各单位必须建立与协会联络沟通的电子信箱。

(二)各单位于4月11日之前将报名表一式两份分别寄到国家体育总局水上运动管理中心和承办单位。逾期报名者(以寄出邮戳日期为准),不能参加比赛。报名表须同时发到中国赛艇协会信箱cnrowing@gmail.com。

(三)报到:各单位于5月8日到赛区报到。

九、裁判员

(一)总裁判长、副总裁判长和主要裁判员由国家体育总局水上运动管理中心选派,名单另发。不足名额由承办单位负责,须为一级以上裁判员。

(二)总裁判长、副总裁判长及编排长于5月7日、其他裁判员于5月8日到赛区报到。

十、仲裁委员会

人员组成和职责范围按《仲裁委员会条例》规定执行。

报到同裁判员。

十一、其它

(一)未尽事宜,由承办单位另行通知。

(二)附件:附竞赛日程表、报名报项表、联系方式。