运动员奖学金、助学金的申请
发布时间:2007-06-22
来源:系统管理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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运动员奖学金、助学金的申请凡符合有关规定的运动员,都可以申请到有关鼓励就学的奖学金或助学金。以下将对相关政策及申请程序进行简单介绍。1.1 相关政策简介根据《国家体育总局优秀运动员奖学金、助学金试行办法》体人字[2003]421号文件(以下简称《试行办法》),第三条规定国家体育总局设立在役运动员奖学金、退役助学金,(以下简称为“奖学金”、“助学金”),对优秀运动员进行资助。奖学金、助学金所需经费从中华全国体育基金会基金列支。第四条规定奖学金、助学金的发放坚持有利于提高运动训练水平,有利于鼓励运动员加强文化学习、提高综合素质,有利于运动员退役后再就业的原则。第五条规定,国家体育总局负责奖学金、助学金有关政策的制定,并委托中华全国体育基金会具体组织实施。1.2 政策问与答1.2.1 如何界定优秀运动员?★ 各省(区、市)和计划单列市高水平运动队正式在编享受体育津贴奖金制且训练时间在两年以上的在役运动员(包括集训、试训期间参加过学历教育或职业技术培训的运动员,集训、试训时间可以连续计算);★ 承担各省(区、市)高水平运动队训练比赛任务并从事奥运会、全运会项目的地市级优秀运动队正式在编享受体育津贴奖金制并且训练时间在两年以上的在役运动员;★ 符合第一或第二项条件并已经正式办结全部退役手续的退役运动员。★ 本办法所称优秀运动员不包括职业运动员。1.2.2 申请奖学金、助学金的运动员应具备哪些条件?根据《试行办法》中的规定,凡目前仍是在役运动员的,不论何时取得过学历,均可申请奖学金。在役期间参加学习,退役时尚未完成学业仍在坚持学习的,也可申请奖学金。但在役期间已完成学业并取得学历,目前身份已经不是在役运动员的,不可申请奖学金。1.2.3 地、市级运动员能否申请奖学金、助学金?《试行办法》已经扩大到了地市级运动员,但是是有条件的,即必须承担省市高水平运动队训练比赛任务并从事奥运会,全运会项目的地市级优秀运动队正式在编享受体育津贴奖金制且训练时间在两年以上的在役运动员。地级市运动员申请奖学金、助学金要经省区体育局审核,由省区市汇总上报。1.2.4 停训、待分配运动员是否可以申请奖学金?按照《试行办法》规定,只要没有办结退役手续,仍按在役运动员对待。1.2.5 出国学习人员可否申请奖学金、助学金?因出国学习人员不在奖学金、助学金试行办法范围,所以,不能申请奖学金、助学金。1.2.6 停训运动员和退役运动员申请奖学金、助学金时有何区别?★ 停训运动员是指:运动员停止训练,但没有正式办理退役手续,目前还滞留在运动队,享受运动员的各种待遇,原则上仍属于在役运动员范围,需按在役运动员的条件申报奖学金。★ 退役运动员是指:经省、自治区、直辖市、计划单列市体育局批准,在人事部门正式办理退役手续的运动员。退役运动员的人事关系转到人才交流中心或接收单位、院校等。这类运动员凡符合助学金条件的,可按退役运动员的条件申报助学金。1.2.7 对申请奖学金、助学金的运动员是否有成绩限制?《试行办法》取消了对运动员成绩的限制,颁发奖学金、助学金没有成绩的要求,只要是在役在编满两年就可以申报,包括集训、试训时间可以连续计算,而且不分奥运、非奥运项目。1.2.8 什么情况下申请奖学金?根据《试行办法》中的规定,凡目前仍是在役运动员的,不论何时取得过学历,均可申请奖学金。在役期间参加学习,退役时尚未完成学业仍在坚持学习的,也可申请奖学金。但在役期间已完成学业并取得学历,目前身份已经不是在役运动员的,不可申请奖学金。1.2.9 什么情况下申请助学金?凡2002年1月1日以后退役的,退役后一年以内取得国家教育行政主管部门认可的全日制高等院校大学本科或大学专科录取通知书,进入全日制高等院校学习,并签订自主择业协议,办结全部退役手续的,可申请退役运动员助学金。1.2.10 何时可以提出申请?★ 符合条件的在役运动员取得学历证书或职业资格证书后即可提出申请;★ 符合条件的退役运动员分配工作或自主择业时提出申请,在半年内取得劳动保障部门认可的职业资格证书或在一年内取得教育行政主管部门认可的全日制高等学校入学通知书可以提出申请。1.2.11 申请奖学金、助学金需要哪些材料?★ 申请奖学金、助学金的综合报告;★《优秀运动员奖学金、助学金申请表》; ★ 学历证书复印件(职业资格证书复印件或录取通知书复印件);★ 退役运动员提供省(区、市)体育局批准退役的证明复印件;★ 自主择业的运动员退役后参加学习或培训的,提供自主择业协议书或审批表复印件。1.2.12 申请奖学金、助学金需经过哪些程序?★ 申请奖学金、助学金的优秀运动员填写《优秀运动员奖学金、助学金申请表》,经所在单位(离开运动队后须经原所在单位)同意后,报相应的省(区、市)体育局审核。★ 承担省(区、市)训练比赛任务的各地市级运动队运动员申请奖学金、助学金,须经地市体育局审核同意后,报省(区、市)体育局审核、汇总。★体育局统一将审核材料通过报中华全国体育基金会。★中华全国体育基金会确定获得奖学金、助学金优秀运动员名单,报国家体育总局备案。★中华全国体育基金会定期通过媒体发布各省(区、市)享受奖学金、助学金人员名单。1.2.13 奖学金、助学金以什么标准发放?★ 在役期间参加学历教育并取得大专学历证书的,一次性给予奖学金3000元;★ 在役期间参加学历教育并取得大学本科学历证书的,一次性给予奖学金5000元;★ 退役后参加全日制大专学历教育且签定自主择业协议的,一次性给予助学金10000元;★ 退役后参加全日制大学本科学历教育且签定自主择业协议的,一次性给予助学金15000元。★ 在役期间参加学历教育,退役时尚未毕业的,如退役后继续参加学历教育,坚持完成学业,按照在役期间参加学历教育标准给予助学金。1.2.14 学历升高时是否可以再次申请奖学金、助学金?奖学金、助学金原则上每人只能享受一次,曾获得过奖学金、助学金的运动员,再次参加学历教育的,如应享受标准高于前一次,可增发差额。1.2.15 奖学金、助学金以什么形式发放?★ 在役运动员取得奖学金的,中华全国体育基金会通过银行将奖学金直接划转给个人。★ 退役运动员获得助学金的,根据相应省(区、市)体育局提供的运动员学籍证明复印件、第一学期学习成绩单复印件或职业资格证书进行,中华全国体育基金会在退役运动员上学后的第二学期或获得职业资格证书后将助学金直接划转到省(区、市)体育局指定的帐号内,由其统一发放。1.2.16 体育总局与省市级及学校的奖学金是否可以同时申请?优秀运动员既可以享受总局的奖学金,也可以继续申请省、自治区、直辖市、计划单列市体育局颁发的奖学金,同时还可申请学校设立的奖学金,三者并不矛盾。1.3.17 什么情况下将收回奖学金、助学金?★ 伪造学历证书(入学录取通知书、职业资格证书)的;★ 未到院校就读的;★ 违反院校纪律被开除的;★ 因其他原因没有完成学业的,没有取得正式毕业证书的。此外,已有部分省区市体育局为鼓励退役运动员进入高等院校深造,并通过高校毕业生渠道就业,规定如果退役运动员被高等院校录取,在办理入学手续时,转移人事档案关系后,可享受自主择业的一次性经济补偿政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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